主申請人,配偶及隨行子女需提供1-4欄中與其有關的文件
1. 申請表,在魁省定居和投資的意向
申請表,附件,聲明,投資協議書和陳述文件需要有涉及申請人的手寫原件簽字。
- 1.1審查移民申請的費用。原件
- 1.2投資移民申請表,包括魁北克社會共同價值聲明書和配偶及事實配偶聲明(A520表)。原件
- 1.3與授權參與投資移民項目的經紀人或信託公司簽署的投資協議書。原件
- 1.4申請人與經紀人和信託公司之間達成的投資協議所產生的金融交易的授權書。複印件
- 1.3經紀人或信託公司關於申請人身份驗證和其資產來源核實過程的聲明。原件
- 1.6用簽字人的母語書寫的詳細的陳述文件原件
2. 授權書(移民顧問,律師等)和溝通個人信息授權書
- 2.1代理人授權書(A525-A表)原件
- 2.2移民顧問聲明(A525-B表)原件
- 2.3魁北克律師協會和公證人協會的特別授權書複印件
- 2.4溝通個人信息授權書原件
3.身份驗證和婚姻狀況
主申請人,配偶和隨行子女的身份文件及婚姻狀況文件
- 3.1主申請人,配偶和隨行子女出聲地及擁有國籍國家的護照全本影印件(所有頁,包括空白頁)。複印件
- 3.2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 3.3出生證複印件
- 3.4戶口本複印件
- 3.5結婚證複印件
- 3.6至少兩個有同居雙方名字的同居證明。可被接受的文件是:複印件
- 房屋貸款或租約,
- 共同的銀行賬戶對賬單
- 共同的賬單(電費,煤氣,電話或網絡)
- 3.7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如主申請人或配偶以前結過婚複印件
- 3.8領養髮生地出具的官方領養文件複印件
- 3.9改名或更改出生日期的官方文件複印件
- 3.10近期護照像需粘貼在申請表指定位置原件
18歲以下子女隨一方父母移民:
- 3.11 另一方父母同意子女移民的聲明。這個聲明應該在公證人,法官,司法官員,移民局的僱員或政府機構僱員,或申請人所持有國籍的國家的外交代表和領事人員前簽字並含有如下內容: ** 原件**
- 孩子的姓名及生日
- 申請移民的父母的姓名
- 非隨行父母明確授權孩子辦理魁北克永久移民的協議
- 非隨行父母的姓名及聯繫方式及簽字
- 聲明日期
- 公證人,法官,司法官員,移民局的僱員或政府機構僱員,或申請人所持有國籍的國家的外交代表和領事人員的姓名, 簽字和公章
- 3.12非隨行父母的有簽字的身份文件複印件
- 3.13關於移民父母對孩子的獨家監護權的證書或法庭的判決書複印件
- 3.14父母的死亡證明複印件
19歲以上的隨行子女
- 3.15孩子身體或心理殘疾的醫療證明原件
4. 選擇因素
評估選擇因素所需文件(學歷,語言能力,在魁北克居住或家庭成員在魁北克)
- 4.1國家承認的公立或私立學校的畢業證書確認真實複印件
- 4.2所提供證書的成績單確認真實複印件
- 4.3法語水平考試成績單(TEF,TEFAQ, TCF或TCFQ)或被承認的法語水平證書(DELF或DALF)。如成績顯示法語水平為中等以上,申請可獲得優先處理。只有主申請人才需提供此證明。複印件
- 4.4雅思考試結果複印件
- 4.5在魁北克居住證明:複印件
- 拿工籤或學簽:
- 工籤或學籤或根據現行規定免簽證的證明
- 工作證明,實習證明或在學證明(學校證明和成績單)
- 拿旅遊簽證(旅遊或商務)
- 居住證(除工籤和學簽),如有
- 簽證,如有
- 護照蓋章或機票
- 拿工籤或學簽:
- 4.6魁北克家庭成員: 複印件
- 住在魁北克的家庭成員的出生證和魁北克醫療卡,加拿大護照,公民證或楓葉卡
主申請人應該提供5-9欄中涉及到他的文件。包含在申請中的配偶也需提供在此欄目中涉及的文件,如主申請人需配偶的資產達到160萬加元。主申請人應佔家庭總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只有配偶的資產來達到資產要求。
5. 魁北克甄選證書申請中聲明的淨資產(除公司的價值和財務狀況)
短期和長期資產
- 5.1銀行賬戶:最近12個月的銀行賬戶及儲蓄賬戶的對賬單原件
- 5.2 股票及債券:在金融市場上的存在及表現
- 5.2.1由證券集中保管機構發行證券賬戶最近3年對賬單,標明姓名和在最後一日持有的證券的代碼原件
- 5.2.2最近3個財政年度的由證券交易經紀人批准的證券交易對賬單原件
- 5.3投資:定期存款,擔保投資證,共同基金,國庫券等複印件
- 金融機構關於投資現值的證明
- 5.4其它:保險,擔保債券,養老基金等複印件
- 保險購買協議和金融機構出具的保險換購價值
- 其它由金融機構出具的在此移民申請中聲明的財產及購買價格
- 5.5 房地產存在及升值(土地及房屋)
- 5.5.1房地產存在證明:對於住宅或商用房,最終購買協議,房產證,或在房地產登記處的現行登記(如適用)複印件
- 5.5.2房地產現有價值:由專業人員或公司提供的房產價值評估報告,此報告應將房產和土地的價值分開,並提供評估方法,使用數據的來源,附上該人員及公司資格許可證原件
- 5.5.3房地產購買的日期及價格:複印件
- 支付貨款的證明和房地產稅(如收據)
- 在某些國家和地區,遞交政府文件上的購買價格是根據政府的評估價而此價值與實際購買價格有差距由買賣雙方簽字的反映真實購買價格的協議,關於實際購買價格的書面聲明。
短期和長期負債
- 5.6 銀行借款(按揭,信用貸款,信用卡及其它銀行貸款),個人借款(個人對個人),未交稅款,設定保證金等
- 5.6.1由公共信用登記機構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如中國人民銀行)如所在國無公立機構,則由一私營機構(如Equifax,Experian,Transunion),原件
- 5.6.2某些國家或地區稅務機關批准的財產申報表(如印度次大陸國家,肯尼亞,瑞士)複印件
6. 作為公司僱員,股東或業主的管理工作經驗及個人收入
主申請人在提交申請之前5年至少有兩年的管理工作經驗,可由一合法的農業,商業,工業或專業公司,或在一國際組織,政府機構,部委獲得。
主申請人或配偶或雙方在每個經濟活動所獲得的收入(工資,分紅,利潤,獎金,佣金,補貼等),是投資,資產或現存款的來源。
- 6.1在主申請人的領導下進行規劃,決策和監控財務,人力或材料的文件複印件
- 6.2由發證機關批准的僱員社保或其它公共機構的申報聲明或雇主責任保險複印件
- 6.3作為公司管理者的每個職位的工作證明,在此職位他需有收入而此收入是一投資,資產,或現有的存款的來源複印件
- 6.4僱傭合同或承包合同複印件
- 6.5 主申請人或配偶名下的由相關政府部門(稅務,養老,就業保險等)出具的文件來支持在陳述文件中聲明的收入
- 6.5.1個人所得稅稅單,或複印件
- 6.5.2由稅務部門批准的個人所得稅報表及附件,稅款繳費收據複印件
- 6.5.3社保繳款記錄,尤其是養老金繳款記錄原件或確認真實複印件
7. 企業的存在,價值及財務狀況
主申請人及配偶或兩人的企業的價值,財務狀況及合法性
- 7.1 合法存在,股東和投資
- 7.1.1公司登記部門出具的營業登記或等同文件,如適用,官方公報或報紙上確認公司登記的摘要複印件
- 7.1.2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 7.1.3公司登記部門出具的最新最全的摘要。複印件
- 7.1.4公司章程,如適用,合資協議或等效文件(協議備忘錄或合作協議書)及其修正件複印件
- 7.1.5公司投資款轉賬支持文件(如相關銀行對賬單)複印件
- 7.1.6社會資本投資銀行證書,如適用,由外部審計人員提供的驗資報告複印件
- 7.2 上市公司:
- 7.2.1首次公開募股的招股說明書複印件
- 7.2.2最近5個財政年度的年度報告複印件
- 7.3 有限公司或公司是一個或幾個公司的股東(控股),或是合作公司
- 7.3.1財務報表審查報告,如是控股公司,合併財務報表審查報告。報告應包括:原件
-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每年的未分配利潤
- 會計師的註釋方法,尤其是使用的原則和評估辦法,銷售的計算,庫存的評估和不動產的鑑定及每一類的年折舊率:
- 會計師的註釋信息,尤其是:
- 資產負債表細節
- 每一項經濟活動的銷售額細節
- 生產成本及管理費用(包括工資)
- 經濟活動的性質,產品種類,公司的結構和營業地點的地址,
- 公司對公司的貸款,其性質和及可回收的可能性
- 公司與關聯方的銷售或貸款,借款
- 資產負債表上出現價值的建築物的所有權及使用
- 適用於公司的稅製或
- 7.3.2審計報告,如是控股公司,合併審計報告。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審查報告或審計報告)應有外部主管部門的文件(如稅務局,信貸機構)以支持公司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和財務狀況。複印件
- 7.3.3企業所得稅稅單或複印件
- 7.3.4由稅務部門批准的企業所得稅申報單及附件,和繳稅收據複印件
- 7.3.5公司銀行對賬單原件
- 7.3.6由公共信用登記機構(如中國人民銀行)或一私營機構(如Equifax,Experian,Transunion)出具的公司信用報告原件
- 7.3.1財務報表審查報告,如是控股公司,合併財務報表審查報告。報告應包括:原件
- 7.4 個體經營申請者
- 7.4.1損益表原件
- 7.4.2個體企業淨值的詳細評估報告原件
- 7.4.3企業帳戶的對賬單原件
8. 捐贈和遺產
捐資者的財務能力和捐贈款及遺產的合法來源。
- 8.1 捐贈
- 捐贈者身份及其捐贈能力的證明以及捐贈款和捐贈財產的合法來源(參照5-7)
- 證明收到捐贈款或捐贈財產的文件(如銀行轉賬單,房產所有權轉讓在申請提交前六個月內收到的捐贈和遺產將不予接受。複印件
- 8.2 遺產
- 死亡證明,遺囑或法庭判決書確認遺產的性質及資金和財產轉移給繼承人的證明文件複印件